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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31
我點進去看了新聞,下面這段讓我眉頭一皺:

新北地院根據店內監視畫面顯示,賴女將錢包遺落在桌上後,僅孔男一人碰過錢包,且時隔近一小時後,孔男才把錢包送到距離商店僅三百五十公尺的賴女住處,明顯不合常情,判孔男有罪。
孔男提上訴捍衛清白,但又自認鈔票可能是翻查證件時掉出,決定自掏腰包還錢給對方

監視器是一直拍到錢包?不然如何斷定只有他碰到?
錢就這樣翻翻就掉了,這錢包那買的,要別人不要買了
     
      
舊 2014-01-21, 07:0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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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