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chaotommy
以前我們這裡沒有辦法
以前我們這裡只能以夫妻方式報稅
但是我不記得可以視同為夫妻

別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每個省份/州 都有自己的法律

http://www.wcweekly.com/archives/7419

根據新的家庭法,如果一對情侶在一起生活超過兩年,就可以被認定為已經結婚。那些對分配資產和婚姻很謹慎的人,可能很想知道這個新的法案對他們的影響。下面是來自處理家庭法案問題的律師的一些觀點。

從3月18日開始,新的家庭法案將替代在過去三十年中專門管理已婚配偶資產分配的家庭關係法。相比於舊的家庭關係法,新的家庭法案有很多改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財產和債務方面。

在舊法中,已婚配偶對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擁有的所有資產享有等價的共同權益。如果兩人共同生活但沒有婚姻關係,那麼即使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也只能分享聯名登記過的財產,而不是任一方的個人財產。只有在確實的婚姻關係下,由一方擁有的財產才可能被雙方共同分享。

這種規定讓那些名下有企業或房產的人,能夠很明確的做出決定。如果他們不想讓別人參與分享資產,就會選擇不結婚,而如果他們的配偶們也參與到企業的經營,他們會選擇用其他方式來彌補。

但是,根據新法,這種情況將不能再出現。

首先,已婚配偶和未婚但共同居住超過兩年的配偶享有同樣的財產權利。新法中規定,「配偶」是指現在處於伴侶或婚姻關係,以及在2011年3月18日後離婚的人。
     
      
舊 2014-01-05, 06:39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oto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