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alo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引用:
作者chaotommy
在國外我們這裡
只要住在一起 超過某個時間
就視同結婚

前幾年有個新聞,好像就是在加拿大還是哪
一個房東將房間出租給房客數年
後來房客要離開時,竟要求分房東一半的財產
原因是因為兩人沒簽訂租賃契約
所以中間那數年,房客鑽漏洞把它視為同居
舊 2014-01-05, 06:14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l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