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gelman
一些腦中水母官員、利委立的法,
如果夫妻雙方有愛自然會心甘情願幫對方繳,
結果弄的夫妻如果一方失業,強迫有收入的一方一定要幫對方繳國民年金
沒幫對方繳就罰夫妻有收入的一方,
如果夫妻一方經濟收入不好只會造成夫妻天天為錢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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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些人從來沒有過日子難過的時候,不能體會到許多日子難過的人民心中的苦
一旦失去工作勞保停掉之時,政府就會開始催繳國民年金
但是這些立法的人難道都沒想過,當許多人失去工作之時,經濟便會陷入更拮據的狀態,在這時還要失業者繳國民年金,無疑是為失業者再加上另一個負擔.....
沒有雪中送炭也就罷了,再來個雪上加霜,讓狀況更加惡化,這大概就是我們的政府最常幹的事,苦民所苦...只會出一張嘴喊喊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