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ines74
*停權中*
 
marines7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1
引用:
作者addfdsf
這麼多回文,有誰去看過法院判決書的

http://0rz.tw/Vpa1u

原告雖稱同為彰化機務段之司機員邱正德事發當日有到
場,可以證明蔡崇輝死於駕駛座上,且死時手緊握煞車
把手云云,惟經通知邱正德到庭作證,其證稱事故當日
因早上新聞報導而獲悉,到趕赴現場時已約11時,蔡崇
輝已送往醫院。邱正德並證稱依司機員之教育訓練,平
交道遇有障礙物,就要緊急煞車並鳴笛,太魯閣號之駕
駛室構造,右邊、左邊都沒有地方跑,門在後方,等到
站起來就撞上了,而且當時距離又這麼近,5 秒鐘怎麼
夠時間跑?在83年左右,曾發生司機員撞山洞的事故,
司機員上半身都不見了,僅剩一隻手放在煞車把手上,
這就是我們的教育訓練,每次發生這種事故,司機員都
是慘死,沒有全屍等語(見本院102 年6 月27日...



這種論點 不就是法匠性格 .........…

難得是兄台還頗支持這種法匠論點 ( 判決書是人寫的,經不經得起考驗非議才是重點 )

不管刑法還民法 都不會假設有罪推論
這案子明顯的就是 有罪推論司機本身

羅輯(判決)當慣例,

以後什麼戰鬥機飛離市區掉下來、消防員殉職

都能改口 無"積極證據"證明 主動赴難

( 這就是大家在靠爸 災難現場..還要所謂 嚴格證據法則
需"積極證據"證明 是殉職人員主動赴難 )

本案法官是法匠恐龍就算了,還有人支持這種恐龍論點
舊 2013-12-28, 12:06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ines7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