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有人(銓敘部+法官)認為
司機是先弄斷自己的左小腿(左小腿遺留在駕駛艙)
然後用右腳單腳逃離駕駛艙(被救難人員發現時陳屍駕駛艙與第二節車廂車門間)
因為有逃跑的意圖
所以不符合冒險犯難的精神
而且現場也沒有人證(因乘客不得進入駕駛艙,故得證)
證明司機有堅持到最後一刻

可以再3秒內把自己腳弄斷再逃生,如果是真的看來他可以上金氏世界紀錄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12-20, 09:33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