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有人(銓敘部+法官)認為
司機是先弄斷自己的左小腿(左小腿遺留在駕駛艙)
然後用右腳單腳逃離駕駛艙(被救難人員發現時陳屍駕駛艙與第二節車廂車門間)
因為有逃跑的意圖
所以不符合冒險犯難的精神
而且現場也沒有人證(因乘客不得進入駕駛艙,故得證)
證明司機有堅持到最後一刻
|
可以再3秒內把自己腳弄斷再逃生,如果是真的看來他可以上金氏世界紀錄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