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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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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h50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20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你一直不採取行動,光是那邊想有屁用。
走法律途徑,或是給錢趕人兩條路而已啦。
網友都給你答案了還嫌東嫌西,這個不喜歡那個不願意。連個謝謝也沒有,真是把別人當這麼廉價~



我不是有先謝謝大家了 還祝大家身體健康 也沒有嫌東嫌西的意思 不知道你在不爽什麼 板上真是什麼人都有@@
舊 2013-12-17, 11:2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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