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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帥鐵人
既然對方避不見面就只好寄存證信函,強制驅離,只是怕對方離開前給你房子惡搞,這點就比較麻煩,可能要有花錢消災的心裡準備


存證信函只是通知,
不是寄了存證信函就可以強制驅離,
最終還是要走法院待法官判決的..
舊 2013-12-17, 10:1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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