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自地自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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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 蘿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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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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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宅男 蘿莉控
不曉得龍貓大您的父親是什麼時候買的
如果是民國89年一月4號之前取得的農地是不受0.25公頃(2分半)的限制

另外如果離島地區的農地要興建農舍也不受0.25公頃的限制

另外如果你父親買的兩塊農地如果是互相毗鄰可以去申請合併
就可達到法定面積 ,
但如果沒有毗鄰或是中間有一條馬路或是灌溉溝渠那就不行了


時間超過無法修改日期打錯了所以補充一下不好意思

農發條例第18條是89年1月4號修正

89年1月26號公佈,

89年1月28號法令實施
舊 2013-11-29, 01:14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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