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rislike8
郵局掛號、包裹有賠償上限,除非有報值,不然最高就是賠那筆金額(數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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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條 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國際掛號函件,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三十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掛號印刷物專袋,每袋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一百五十計算單位,計算其補償金額。
引用:
作者happygg52
不死心,親自帶著寄壞的物品連同包裝狀態直接到郵局郵遞組請教他們要怎麼保固?郵遞組主任仔細檢視完,認為寄件人已盡保固責任,二話不說,直接全額賠償,圓滿結案。
謝謝各位提供包裝知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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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商品價值有超過575元嗎?
若有的話,賠償有超過這個金額嗎?(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