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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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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說法

http://bit.ly/15rnPjA

爬山公務車為維繫供電所需 台電願檢討申請使用規定

針對今(29)日蘋果日報報導,台電地方供電單位購買兩輛休旅車作為主管座車並有濫用乙節,台電澄清表示報導中提及的車輛為維護輸電線路需求所購置,經查該兩輛車近年間派車及行車紀錄表,主要供轄區線路巡視或維護使用,並非專供正副主管使用;至於報載濫用公務車之質疑,經查該單位主管依台電車輛管理要點申請借用,並依規定負擔所需燃料費用,尚符公司規定,面對外界質疑,台電願進一步檢討,相關說明如下:

一、 台電台中供電區營運處肩負維護中部地區的輸電線路責任,轄區廣泛且其中包含跨越中央山脈等特殊及惡劣地形,有必要配置具越野性能且搭乘人員較多的特種車輛,報載之兩輛特種小客車可因應山區特殊地型且乘載人數較多,可幫助人員迅速且安全地進行維繫供電工作,經審慎評估其效益方通過預算審查,絕非花錢不手軟。

二、 依台電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要點,員工因直系親屬婚、喪或配偶父母喪葬,在不妨礙公務原則下可申請借用車輛,但須自行負擔油料等費用。報載台中供電區營運處林前處長借用車輛作為女兒訂婚載送物品,均依規定事先申請調派,並自行負擔所需費用。另有關現任處長借用公務車去喪禮拈香乙節,為單位主管關懷員工,以公務名義出席參加員工眷屬喪禮,尚且符合公務倫理及人之常情,並非公車私用
舊 2013-08-31, 07:5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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