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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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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最好是......
就算電磁資料算財產,他照著遊戲規則走被搶走,如果這樣都要告的話,那要去告遊戲公司設計成可以互砍才對

既然遊戲公司設計成可以互砍,又不是用盜帳號等非法方式去搶奪,那還有什麼問題??
(我很好奇有誰在安裝遊戲或申請帳號前有把合約內容全部看完才按同意的)


見一次殺一次,明顯就是說遊戲,真人被殺一次就沒了


如果是蓄意針對他 導致她噴裝掉級這些呢
我想這是比較難說的
現在的問題 是在於對電磁資料認定的不同
其實在很多案例 也都存在對電磁資料認定的差異
舊 2013-08-15, 11:37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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