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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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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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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mpt
這問題很難說
這要看電磁資料算不算財產呢



事情有因有果
要看因果 你只貼一段很難判斷
不過要看說的事情是否可受公評之事
才能判斷
例如你說X娘 這是很明確的
可是說您的身體是否不好 火氣有點大 這就是可受公評了

最好是......
就算電磁資料算財產,他照著遊戲規則走被搶走,如果這樣都要告的話,那要去告遊戲公司設計成可以互砍才對

既然遊戲公司設計成可以互砍,又不是用盜帳號等非法方式去搶奪,那還有什麼問題??
(我很好奇有誰在安裝遊戲或申請帳號前有把合約內容全部看完才按同意的)


見一次殺一次,明顯就是說遊戲,真人被殺一次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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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08-15, 10:37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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