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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9
引用:
作者bureia
我是在大賣場的停車場看過タユタマ的痛摩托車,

有在懷疑說如果版權者看到這些痛車,會不會想收授權費


記得電視有報過,監理單位是說貼的圖面積太大的話要去申請顏色變更,
其他好像就沒什麼問題了

就目前的法規,彩繪面積超過車體30%以上,是不准變更的

不過只要不回監理站,外面代檢廠應該都還能過

回監理站驗車是一定死的......連引擎蓋上貼卡蹦的貼紙都不行

再等個十年二十年,或許有機會修法吧
舊 2013-08-11, 06:0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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