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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Raziel
待哪邊好, 本來就不是光看公司大小.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但是我就很好奇, 這種連鬼都不想待的地方 還待著的人是甚麼心態?

他不走, 是既得利益 還是沒有能力走 還是沒發現上賊船 還是就算會被凹到死也安於現狀?



前公司 組織很複雜 總經理下有四部(通路業務,行政企劃,行政管理,產製)一所(RD) 。總經理下有總經理辦公室平行 高級幕僚室( 總監,副總 資深副總,總廠長)
通訊業務部又分好幾處,我只是隸屬某一處的 處長直轄下的專員,講好聽是專員 講白就是連業務都不如。處長又有助理,因為處長對於科技的東西都不懂。助理則是拿的雞毛當令箭

總公司並非在台北。故時常要南下 開那基八會議,因為我連發言的機會都沒有。簡報也不需要。苟且偷生 只是為了有機會 更上一層樓。第一年考績超乎處長
意料。但是處長承諾的事情跳票,才覺得上賊船。
上班途中發生一點車禍,因為無法穿鞋 且手骨折。就這樣上班拉。
某日 總經理來北部營業所 發現我受傷。(我老闆知道我受傷) 總經理呈報副董 手上的東廠 總稽核室。 總稽核室向行政管理部(西廠)HR想了解,HR因為做賊心虛,竄改一些資料。還不明咎裡的誣賴我。
總稽核室 對副董、董事長 我小小駐台螺絲釘怎麼可能認識到, 這麼高層
而我駐台北 掌握通路業務部,部分督導業務與市場調查數值,中 南部 資料都是我做好讓他們去改。我受傷自然例行作業慢下..人都帶傷 上班了 由於我需要經常回診
西廠HR就是刁難。(後面我才知道是我老闆下令刁的)
直到醫學中心 醫師開立診斷書 囑言:不可工作 手不可用力宜休養兩個月。公司大概對石牌路那間醫院的公信力吧不承認且有意見。
資工局也是站在資方。直到勞保局給付聲請下來。資工局才認定 我的說法

沒辦法 傳統產業勢力本來就大於電子業。台灣政府中央跟地方都不敢碰企業...
所以以前年輕 笨
希望後面的22K 勞工 填飽肚子失去尊嚴。不如不要做 對於一些成功人士說 先求有在求好 不認同。
都給你香蕉 給你更高級的水果可能嗎...拿肝來換阿

現在企業很少在栽培人員了,所以22K能學到什麼 經驗 笑死人
30K都算很低了。
也不是沒遇到願意栽培員工的公司,派你到外面受訓 公司買單包吃包住,任職滿一年可回母公司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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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3-07-27, 03:49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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