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789w
我認為的"偉大"
會帶給人感動,願意無私奉獻給社會,給人類帶來實際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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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顯然在你眼中 Edison 不偉大,因為電燈也不是無私奉獻給社會,這是有專利的商品。
那顯然在你眼中 Berliner 不偉大,因為唱盤留聲機也不是無私奉獻給社會,這是有專利的商品。
那顯然在你眼中 Meucci 或 Bell 也不偉大,因為電話也不是無私奉獻給社會,也是有專利的商品。
那顯然在你眼中 Wright's Brother 也不偉大,因為飛機也不是無私奉獻給社會,也是有專利的商品,甚至之後他們還用了這個專利去告了不少人。
其實正確來講,依照你的觀點,甚至 Newton 和 Einstein 也不是偉人了。他們的著作和研究都是工作下的產品,這是有價碼交換的,並不是無私奉獻給社會。
對於 Jobs 是不是偉人我個人保留自己的意見,但是如果你上面的那些人名也都覺得不是偉人,那我認為你對偉人的定義實在太狹義了。因為很多發明或是推廣,都是要錢滾錢才有辦法做出。那任何一種有一定程度文明後的發明,依照你的定義,都不能算是偉人。
p.s. 我先暫時不想把你當成是一個反蘋果的粉絲,所以我先以你自身的觀點去讓你自己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