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albert@46
他偉不偉大不是你我可以評論的

等你的事蹟或事業可以跟他"同等"時
再來評論他



還好 若評論一個人 要和他 "同等"~~~

那評論一個 殺手~~~~~~~~~~~ 我們也要去殺人嗎!?~~~~~~~~

我覺的評論一個人是要由多種角度去看 才會有比較 正面的答案


我認為 時勢造英雄,他有這個命 也滿會創新的 ~~~ 重點 他遇到 可以把他想出來的東西

變成商品的團隊

至於 前面有人說 如果沒有他 pc 永遠是 pc 手機永遠是手機

我覺的 這個保留態度啦。當初 iphone 還沒上市時,大家是手機歸手機

pda 歸 pda 那時 ~~~後 其實 大家 一定早知道 這兩者 總有一天要結合在一起的。

sony 就很總明 那時 市面上 pda 還一堆牌子, sony 在高處 有點往下走時,就說不做了。

我猜 sony 也看到了 只是 賈伯斯 先他一步而以。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3-07-10, 11:19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