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字型是他發明的,
我哪句說電腦是他發明的?
我說:
也許他那位天才電子朋友貢獻更大,
但是他也說過,沒有賈伯斯,他也沒有這麼多的創新。
賈伯斯提供一個未來構想、願景,
然後他朋友幫忙創造出來。
他專長本來就商品化,你硬要扯他不會寫程式?
難道你公司的產品從設計到圖面到加工到組裝到出貨到收錢都你獨立完成的?
如果不是,我可以說你對這公司沒貢獻嗎?
賈伯斯說過:「創造力就是將事物連結起來的能力。」
Iphone、IPAD很多功能別人都有,為什麼蘋果卻成功了?
很明顯的是為反對而反對,
回文硬扯些543,瞎掰一堆理由。
跟你這種偏執狂沒有討論的必要
我沒任何蘋果的產品,
所以不用酸我是果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