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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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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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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偶係大報
抱歉我好像在自己嚇自己,
原來調解(非私下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民刑事都有約束力)。
我現在的問題是在警局和解的法律效力和調解委員會一樣嗎?
還是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


OK ,如果是在警局和解的, 那簡單多了
警察的和解筆錄是有用的,
而且和解完成後警察會送調解委員會公證,
最後會寄送和解記錄給雙方

很多人都怕上警局然後惹麻煩,
遇到車禍先報警就對了

另外你前面提的問題,是送地檢署沒錯,
除非已經起訴了進入法院訴訟程序了,
才要送院方
舊 2013-07-09, 07:1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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