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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係大報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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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和解書簽了是一回事,
萬一對方又提起刑事訴訟,
不管和解書能不能夠豁免你的所有刑事責任,
你總是要跑地檢署好幾趟,搞不好還真的被起訴

所以萬無一失的方法就是請對方同時簽下刑事告訴狀及撤回狀
因為一但撤回就不得再次提出告訴
兩張送去地檢署一起遞交出去,這件事情也就這樣算了


請問刑事告訴狀及撤回狀要怎麼寫?
要要求對方簽哪裡?
我住台南,法院那邊稱謂要不要改?
舊 2013-07-09, 06:0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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