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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不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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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lucsesli
政府的出租宅,本來就應該是低價不考量利潤,僅就維持與維護兩個方向前進。

另外,我提到萬華,就是考量到區域惡化問題,在都市更新重劃的方向上有空間可以做文章,說實在的,北歐我知道有再出租住宅區直接設立派出所的。

說真的,只要真的願意投入,問題雖然有,但是還是可以做到一個程度。


這些是之前政府想推出低價住宅,實際參訪其他國家的案例發現

低價出租,並無法達成政府想要提供的居住品質與價格的基本生活水準


這點在新加坡的上有另外的解決方式,

由政府定價,承購戶可以以低價承購,轉售時,依照政府定價(外加私下的額外金額)作為成交價

因為房屋是自己的,通常住戶也會必較愛惜,

所以真正願意投入的,不應該只看政府,還要看住戶


相對於台灣的超低房租,這點能做的低價出租效果其實很有限

市價3000多萬房屋,出租月租金可能只有四萬不到,,再低也沒有特殊意義


目前改推的合宜住宅,是希望走向所謂的一定居住品質這點為基礎,

而非單以價格低為要求,

說實話,官員是沒有藥醫的,就算方向正確,決策正確,官員還是會把好事弄壞! 

龐大的集體住宅建築,一開始就註定政府的走向是在一個錯誤的陷阱! 

便宜的住宅,龐大的住戶,不足的公共建設! 
舊 2013-07-08, 04:22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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