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派人士反對死刑的一各理由是
人類不能代替上帝決定別人的死亡~
以小弟的思維來說,死刑只適用於那些該死之人
那怎樣才算該死之人? 一般不就認為是罪大惡極之人?
但希臘哲人蘇格拉底也被民眾投票表決被判死刑
甚至再來 贊同安樂死的也強調 因為這些人活著很痛苦
這點可以理解,但有些又說因為無力照顧所以寧願讓那些人死去
這樣合理?
再想到樓主講的,如果腦性麻痺 會帶來以後照顧的不便與拖累家庭
所以想要安樂死,那同樣的思維,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希特勒會掀起
二戰,那麼假設我們能回到希特勒出生之時,我們是否可以賜死這小孩
好避免二戰的發生與大量無辜人民的死亡? 但這小孩卻因為他還沒製造
的罪過就得被賜死?這樣合理??
事情沒有完全合理的解決方法與讓所有人滿易的答案∼
打了這麼多這麼亂不曉得有沒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其實我也是嘴砲鄉民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