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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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gasfgasg
再者
如果允許一定親屬享有安樂死表決權
這種投票決定無罪之人生死的行為
不就回到羅馬的競技場鬥士時代了嗎?
小弟沒有要跟任何人吵的意思
如果我變成植物人,我寧願家人幫我拔管做安樂死
我支持安樂死
但是我無法接受一個可鑽漏洞的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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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制度都會有漏洞,當這個漏洞和生命相關時,
就會引起強烈的意見衝突。
但先回到主題,目前安樂死合法化國家只有荷蘭、
德國、瑞士、比利時、盧森堡,但是即使是這些國家,
對腦性麻痺嬰兒進行安樂死一樣是違法的。
換句話說,樓主的發言內容與安樂死合法化無關,
即使台灣安樂死合法化,你所說的事情一樣是違法的,
真的感到困擾,就去照著厝漢的想法做!別假手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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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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