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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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提的例子用來支持安樂死
立場會很薄弱
因為這怎麼看都只是為了想減輕自己未來的負擔
而希望有個合法殺死別人的管道
此例一開
難保未來不會出現
子女有權把沒有生產力的父母予以安樂死的法案
要是真的基於不希望這個孩子痛苦一輩子的考量
也不需要怪長輩只會嘴砲
其實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帶著孩子走就可以了
犧牲自己一個人, 可以減少兩個人一輩子的痛苦
這才叫真愛
沒理由這種事情還要叫別人代勞
不然就更像是只為了自己的幸福著想而已
不過這也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對這個例子
畢竟是他們在辛苦
而且這跟墮胎其實沒有太大差別
倒是我覺得
尚有意識的人, 應該擁有選擇自我了結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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