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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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鋼蛋3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有過類似的想法,覺得該給個機會留給別人一條生路
但是後來我就不這麼想了
因為換個角度思考,就是這樣的思維造成呆灣演藝圈像資源回收桶,而且越來越爛
吸毒、逃兵、酒駕、爛賭、搞女人樣樣都來
反正犯了錯鏡頭前哭哭啼啼道個歉,轉身又是一條好漢啥麼事都沒發生過
藝人跟其他行業不一樣,是公眾人物,對某些思想還不夠成熟的青少年會起壞的示範作用
舉個例,以這樣的邏輯套到其他行業的話
那政治人物貪汙、教職人員性侵 判刑關過後是否可以再繼續回鍋???
這樣的說法或許有點擴大解釋不太恰當,但是我想表達的是
某些行業有其特殊性,並不適合用一般的思考邏輯來判斷
丁小芹算是夠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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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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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otommy
從頭到尾都不認錯
加上是藝人 是公衆人物
不得到大家的原諒是正常的
就是因爲臺灣法律和經紀公司太糟糕了
法律對這些人無效
經紀公司也不好好管理自己手下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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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某些行業是有其特殊性~並不適合用一般的思考邏輯來判斷~~~
但是 即便是教職人員性侵這種比較嚴重的 若受到該有的懲罰之後以及輔導之後~~
我個人並不介意我的女兒讓這樣的老師受教~~~
前提是 他必須還有能力教書 因為老師的本質 還是教書~~
而政治人物也是一樣的標準 前提是 他還有能力為民服務 他也還要乾乾淨淨的選的上~
而今天丫子跟另外那個女生所犯的過錯 說真的 也不是啥殺人越貨的滔天大罪~~
這樣的CASE 每天登記有案的多到你數不清~~
藝人的本質 還是在於藝術的表演之上~~~
個人認為 如果他只能靠這個吃飯 如果她有能力 就讓她自己去試看看~~
實在是真的沒必要挖苦人家~~~
因為我公司有幾個同事是有案底 所以我感觸比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