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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蛤∼哪邊有理了?

要是那三個便當文、一個麵包文,還有個殺狗文被約談、依社維法送辦的

早早註明是 ∼ 聽說、發夢、幻想,事情會鬧上國際搞這麼大嗎?

( 應該說這樣子寫還會有人按讚嗎? )

應該先檢討自己玩臉書的方式對不對

如果是以散佈謠言送辦,那網路上什麼樣的情形算散佈,要先定義好。
我發文貼在自己臉書上被別人拿去傳,跟到處去跟人口語傳播,是不是一樣的事情?

註明聽說、發夢、幻想能不能免責,還是要看警方怎麼認定,
單就發個垃圾文會被約談調查這件事來看,是會讓人感覺毛毛的。
舊 2013-05-25, 07:22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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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