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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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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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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上,應協助現場處理,畢竟是專業人士。

救護車等20分?這20分鐘醫護人員居然完全不聞不問?
所以,協助打了電話就不關他們的事?

至少,應該先確認狀況協助檢傷,如不能移動就只好等擔架。
但能不能移動不跟出去看怎麼會知道?

引用:
作者尤典浩澀
如果警局前面發生縱火犯製造火災是要警察去救還是消防員去救?
這個案例應該是這樣,某消防分隊對街前住宅發生火災
您去值班臺請求協助,對方告訴您對街不是他們轄區,已幫您打電話聯絡報案臺...

而轄區分隊從整備至抵達現場少說也要10分鐘...您能接受值班台這樣處理嗎?
(當然現實中不可能這樣劃分轄區,只是舉例)

我認為...
至少,值班人員應通知第二班待命人員協助疏散民眾與防止延燒。

畢竟救人如救火都是分秒必爭。
舊 2013-05-23, 11:42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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