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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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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sclee
這麼簡單的問題

是有民眾跑到醫院通報,如果已經超越醫院範圍的權責,醫護人員大可以說請報119即可,可是當時得到的回答是沒有擔架而且又下著雨...

同樣,發言人出來說明醫院規範的權責,發言人承認了違反了規範,這還有什麼好爭議的?

其實沒有人要跟你爭什麼,大家想跟你說得是,發言人的話,聽聽就算了,發言人出來認個錯,事情就結束,對醫院來說這不正是最好的結果;下次還是可能會發生一樣的事,發言人也會說一樣的話,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什麼都不會有改變......


高進:我聚賭,最多罰3千......
舊 2013-05-23, 01:06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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