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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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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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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alant99
花蓮市區前晚發生遊覽車擦撞機車車禍,導致機車上兩名男子倒地受傷,剛好現場旁就有一-間耳鼻喉科,診所裡的盧思田醫生聽到消息,立刻動員診所4名護士,在救護車還沒來前先-替傷患包紮止血,並且協助就醫。事後接受訪問,醫生很低調說:「醫師見到類似事故都會-這樣做!」不過 ,救人行徑讓人相當讚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oUCvfBDCo8)

拿診所跟大醫院比真的沒得比

今天診所醫生(負責人)說救人當然就救人
但是大醫院可能要院長(負責人)說救人才能違反程序去救人


很多人說醫院有器材,以我工作(我是某家設備廠的小小工程師)的經驗,如果你是醫生,你想拿不屬於你的器材,請先簽借單(要上級蓋過章),除非你跟管器材的人交情很好,如果要拿出院可能還要簽放行單,除非你跟守衛交情很好
而且現在是拿到外面救人,救不活了責任有得扛的勒,就算交情好誰敢借你;制度就是這樣的東西,他不去救只是道義上有不對


至於發言人的場面話看看就好,台灣人盲理又濫情,發言人說出來的話只是安撫娛樂界...不對,是輿論界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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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5-23, 12:21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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