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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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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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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你的說法就更好玩阿

驅逐外國船隻進入我國EEZ範圍捕魚是國際法核准的行為
1.維護EEZ權益沒啥中界線問題 中界線是給與我國用默契跟有簽署漁業協定的國家用
我們跟菲國既沒默契也沒漁業協定
中界線... 屁啦
一律全境執法

2.菲國如果跟我們沒邦交
那我們根本不用承認他們的公務船有執法權力全部視為民間船隻
既然是民間船隻誰知道你是不過來偷捕魚一律上船搜
反抗不合作的一律武力反擊後拖回來阿
(1974年冰島就是靠這招 搞得英國哇哇叫 連美國跟北約組織都沒得管)
當時冰島可是把英國的公務船拖回國 拿護漁艦衝撞英國軍艦
冰島幹得到 你台灣不行?

3.如果連執行合法權利的行為都不敢做 那你跟我豪洨甚麼非法的武力入侵開戰佔島?



講了半天就是要當龜縮台灣人就對了

現在台灣有什麼好謀略?請發表來看看
     
      
舊 2013-05-19, 01:50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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