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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n_akemi
買凶是不值得鼓勵的!
那就讓兩名幫兇替逃逸者承擔罪行,再加上協助犯人逃逸的罪。

不要多,死刑就好。


馬上就會有歐萌盟磚家跳出來靠妖什麼不符比例原則,聯合國人權宣言之類的...
 
舊 2013-05-03, 10:2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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