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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5 南下高速公路恐怖車禍 無綁安全帶飛出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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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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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
sutl
把德國法律跟美國法律混在一起,就會變成這樣...
超車道跟限速這兩種概念本來就不相容,在守法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用內側車道超過外側車道110km/h的車子。
硬要把超車道概念用到有限速的道路(瘋狂拍照檢舉),就會變成誰都不能用超車道,反而浪費掉一個車道可用。
哪裡不相容? 其他有速限的國家就可以做到,他們同樣有超速問題,但駕駛默契就是禮讓後車。
其他有速限及超車道的國家,高速公路效率可不比台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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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13-04-12, 05:1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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