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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5 南下高速公路恐怖車禍 無綁安全帶飛出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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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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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60
引用:
作者
Quaker2013
只要把 "可以用最高速限連續行駛"拿掉,改成非超車不得占用,除車多壅塞。
這樣就可以將占用內線的合法性消滅,不過最終還是要看駕駛人有沒有自覺,以及警方有
沒有積極取締。
+1.
只要把"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拿掉.
很明確把內線道定義成超車道,非超車時不得使用.這樣就沒什麼爭議了.
2013-04-12, 04: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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