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你的講法很模糊,缺乏科學判斷。
所以我才會用右側前後200公尺為依據。(一組車道線10公尺,可以從照片或錄影中判別)
ps:大車90km/h時的安全距離為70m,小車110km/h時為55m。(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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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法條可改為: 在保持安全車距的情況下中外線車流速度可達該路段速限時,
除非超車不得佔用內側車道。
當所有車道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車流速度均在該路段速限以下時,適用現行壅塞
路段之規定: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688&p=2670
● 注意高速公路沿線資訊可變標誌顯示的路況資訊,及收聽警廣路況報導,考慮行駛替代道路避開壅塞路段。
● 行車途中遇交通壅塞,請注意前方交通狀況,預為減速,耐心依序行駛。尤其不可貪圖一時之快而行駛路肩。
● 現場如有警察指揮,應遵守警察指揮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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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任意插隊或變換車道,影響車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