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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sutl
你的講法很模糊,缺乏科學判斷。

所以我才會用右側前後200公尺為依據。(一組車道線10公尺,可以從照片或錄影中判別)

ps:大車90km/h時的安全距離為70m,小車110km/h時為55m。(法律規定)


我只講大原則,因為不是真的要修法。

只要把"得以最高速限連續行駛"拿掉,問題就解決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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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3-04-12, 03:52 P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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