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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1. 當然是車上的時速表,保持 105 km/h
2. 是的
3. 我如果超速,請交通警察來開我的單;我如果惡意佔用超車道,請交通警察來開我的單
閃光和喇叭是怎樣,非紅斑馬一律無視






歡迎之至
事實上小弟不管開車或是騎車都有一個習慣
保持「安全距離」
剛拿駕照上高速公路我恪遵時速80保持8個車身的距離
但就是不斷的會有車插進來這8個車身的空間
然後為了因應新的路況
放開油門
拉大與前車的距離
重新取得安全距離
然後又是一台車開進我拉出的空間之中
然後又放慢車速...........................

有時開在中線車速不到60
就是這樣的狀況不斷的循環
最後發現到
只有在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行駛
才能享有真正的安全距離

我完全不在意有車開到我前面
我比較重視行車安全
若S大要在我前面開90
小弟保證降到80以下拉開車距
要小心的是我後面的車
不過就算被追撞了
反正...


你就是破壞行車秩序的亂源之一,拜託看看別的國家怎麼做,思考一下怎麼樣對交通整體效率及安全有利。

我們國道只要有十幾台車以上,就有可能形成"車團",快慢車占據三個車道,要超車的
人就必須蛇行亂竄,超過這個車團行駛一段時間,又遇到另個車團,整段路就這樣循環
,經常開長途的人應該都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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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3-04-11, 12:42 A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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