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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之前我就說了,現在的法律下
那些在路上強姦婦女的真是白癡,殺人的又更豬腦
像新聞這種例子,如果那禽獸不要貪得無厭在女兒婚後還亂來
女兒嫁出去為了維持自己的婚姻,基本上這事情算是妥妥不會爆的了

婦女團體還真孬,這時候不就是應該站出來指責那個受害者的祖母觀念錯誤
以及教育這些小朋友要勇於蒐證指認的好機會?
結果就只會管游泳池月費公不公平那種鳥事
舊 2013-04-02, 01:3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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