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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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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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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 ***父鐵鍊鎖女 亂倫435次生2子

引用:
作者Apple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起,亂倫性侵女兒長達10年,至少435次,害女兒產下一子一女,期間女兒不堪身心受創,一度逃家,竟遭鐵鍊囚禁並剪髮,連出嫁後仍難逃狼爪。高雄一名檢察官昨痛批:「這是史上最惡劣的***父!」高雄地院昨在判決書也大罵這名獸父原應為女兒「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依一罪一罰重判1458年,合併執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須接受最長3年強制治療。

據內政部統計,國內直系血親亂倫性侵案從2008年728件驟升到去年1052件,而據警察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國內亂倫性侵案的黑數是統計資料的9至21倍,這個數字比西方社會多很多。警大的研究指出,主因是台灣受東方文化思想影響,認為亂倫性侵非常嚴重、不可告人,且加害人常以傳統父權暴力宰制兒女,讓被害人不認為自己是被侵犯,加害父親因此長期施暴性侵。

嬰兒送到荷蘭出養

被害少婦(26歲)淚控,父親從她國二開始性侵她,10年來「至少上千次,根本無法計算。」她回憶第一次是父親騎機車載她到高屏大橋旁農田,父親喝完保力達,摸黑在田裡草地逞獸慾,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打,之後父親只要一時「性」起或喝完酒,就對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險套。

被害人說,父親性侵她後會拿事後避孕藥給她吃,但她被強暴後不到一年,就懷孕產下一名男嬰,當時家人都以為她在外面亂搞才懷孕,但她不敢說,後來聽父親說小孩被送到荷蘭給外國人養。

女兒出嫁仍不罷手

被害人說,後來父親每隔幾天就性侵她,她國中畢業後開始反抗並一度逃家,但是被父親抓回來,不是毒打,就是將她的頭髮亂剪,防止她再逃跑;父親還曾用鐵鍊把她鎖在房間長達15天,因母親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飯給她吃,她告訴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卻叫她隱忍,以免家醜外揚。

被害人痛陳,父親雖曾答應到她滿18歲就會放手,但直到她19歲嫁人後,父親還持續踢、打,脅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周,就打電話叫她到租屋處或旅社供其逞慾,若不從就威脅要鬧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親擺布。

不料婚後不到一年,她就懷孕產下一女,因屢遭父親性侵,她始終無法確定誰才是女嬰的生父,她內心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婚姻只維持短暫3年,2009年離婚,因無力獨自撫養女兒,於是帶著女兒回老家生活,父親仍持續對她伸狼爪。


女跪求父「放過我」

直到前年6月被害人認識現在的男友,想要展開新生活,不願再當父親性奴,於是跪地哭求父親:「放過我吧!」不料被痛罵:「去死啦!」斷然拒絕,她心灰意冷,覺得「為了一個禽獸般的父親去死太不值得」,才鼓起勇氣報案。

警方把獸父移送法辦後,獸父否認性侵,還與妻子、母親聯手指責女兒亂講話,但檢方採集被害人所生女童檢體,與她前夫及獸父比對DNA,確認女童是獸父亂倫骨肉,去年將獸父起訴。

然而法院開庭時,少婦竟翻供,宣稱「是我不滿父親管太嚴才亂講話。」但合議庭根據她先前指證歷歷,以及DNA比對,確認少婦所言不假,認定她慘遭生父性侵逾435次。

重判合併執行20年

法院考量獸父犯後毫無悔意,重判20年徒刑,為適用舊法的最高刑度,新法最高刑度則是30年。記者昨聯絡不上被害人及獸父,無法取得回應。

律師許乃丹指出,亂倫性侵被害人到審理時翻供的情況並不罕見,「被害人有時基於親情斬不斷,甚至是其他家人給的壓力,或為了生計被利誘、恐嚇,都有可能翻供。」但法院還是會依據證據斷案。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昨說,社會各界除應鼓勵當事人不要隱忍,也應加強性侵害防治宣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94%9F2%E5%AD%90

廢渣一個

翻供應該是其他家人慫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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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3-04-02, 07:4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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