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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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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Assassin
你的說法算是反廢死裡比較理性的,或許我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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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4%A7%E6%A1%88

就以昨天的頭條為例,性侵犯坐牢14年也不算判的輕了,但誰能料到這樣的人出牢後還是會犯下殺人案,就因為這樣所有的性侵犯都該被假設為未來的殺人犯或再犯者該被判死刑或關到死了嗎

真清高啊
怎麼不想想如果不是因為關了14年
才有辦法隔了這麼久又出現受害者
舊 2013-03-27, 04:2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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