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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ass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4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大家只是陳述自己的想法,並無誰不如誰的問題。

你樂意追隨進步人士的想法,就如你所說的未曾使你失望過,
那如果有一天那些想法讓你失望了呢?
舉例來說,共產主義在某個時期是許多人認為很進步的想法,
後來發現因為太進步卻不符人性而不可行。

其實要發現一項進步思想正不正確需要的時間並不太久。以你舉的共產主義為例,美國在二戰後即已發現俄共不可靠,卻因為國民政府太爛,當時中共表現較佳而被騙,但在沒幾年後就覺醒。中國的知識份子也是一樣,因為當時中國除了豺狼就是虎豹,選擇有限而陷入兩難。而且除了共產主義,我也想不出其他一樣糟糕的進步思想,或許核電可以列入?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我個人是認為對某些議題的意見,如果無法深入了解,
或許先持平以觀,直至能說服自己的理由產生,才決定自己的選擇,
這才是真正自己獨立的思想,否則只是另一種盲從。

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沒有經歷這樣的過程?可惜我的述說論理能力有限,沒辦法完整呈現自己的思考。其實能不能接受進步的議題,我覺得和一個人的閱讀經驗相關程度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外國對類似相關議題的論述,可能醞釀長達百年以上,我總覺得進步資訊要移譯為中文或到台灣甚至普及社會大眾的時間過程遠比我所能想像和希望的為長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所有的性侵犯都該被假設為未來的殺人犯或再犯者該被判死刑或關到死了嗎」
你上面舉的疑問,我覺得是不適當,
刑罰是處罰他犯罪的行為,
這個人因為性侵遭判十四年,和他出獄再殺人是二回事,
而他再殺人是否會判死刑也不一定(我個人認為是不會被判死刑)
反廢死的團體也從未主張因為假設性犯罪而要判人死刑。

我相信大部分反廢死的人只是主張當犯罪人的犯行在法律上
已經達到要判死刑的程度,就不應該不判死刑,
判了死刑的也應該要執行。

其實你去看看那些死刑犯的犯罪事實,
你會發現目前的刑罰已經夠寬鬆了,
遠遠無法達到保障一般善良人民的程度,
甚至對被害人家屬是另一種傷害。

例如甲與乙發生言語衡突,
甲就拿刀砍了乙,
這種犯罪一般而言,甲可能只會判十幾年,這就是現在的刑罰。
一條生命,只要手段不要太惡劣,犯後有表示悔改之意,
可能關個十來年就出來。
在這種情形下,亡命之徒有什麼好怕的?

而同樣的情形,在古代甲很可能就要命去抵了。
就如同我們上午討論的,這種變化是進步還是退步?
我想每個人的意見就不會一致。
再進一步想,如果今天你是被害人家屬,
你能接受嗎上述這種刑度嗎?

在你所舉的這個新聞,這個男生,你覺得他是否須與其他人隔離呢?

其他細節我就不多談論了,若是作為被害者親人的心情,無論對加害者怎樣千刀萬剮也是難洩憤恨於萬分之一吧,不過"現代"法律的精神主要目的並非滿足被害人親屬的報復心情。廢死是一種理想目標和精神,我能理解反廢死者的心情,但我更清楚的是西方反廢死的心路歷程,如果歐洲人連美日人都說服不了,我想我也無能說服多數的台灣人....

就我舉的那個例子,不知道歐洲人有無比較好的方式可以矯治,如果要我以廢死為前提來判,我覺得可以判個二三十年不准假釋,之後再由心理醫生判定是否適合重返社會....當然主張廢死的人會覺得浪費米錢我知道....
舊 2013-03-27, 03:2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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