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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alexchao
重點不在於批鬥公務員如何,而是那些豬仔立委根本縱容資方
公務員照你說的把他收入降到基本月薪19k好了,結果沒人幹公務員,大家都去蹲小7
結果是怎樣??你辦點事,要先掛號排個三天,不然就是走後門送錢

台灣的問題在於,法律面就算設計好了,執行面受到太多的阻礙
勞基法規定很詳細啊,罰錢6萬~20萬,可連續罰,有用嗎?
罰個兩次,老板就拿錢去找立委來電公務員了,更別說罰太輕的問題

經濟發展初期靠低廉薪資吸引資金製造工作機會,
但是到中期之後,就該提高薪資,保障勞工,好達成乘數效應,
老板賺的錢給員工,員工花費在生活上,薪水高了,物價上漲,台灣的幣值上升
賺一樣的錢可以買到更多的東西

台灣變成什麼??老板賺的錢養小三,炒地皮買房子,員工越來越刻苦,薪水越來越低
物價還上漲,通膨緊縮,賺越少越不敢花,越不花錢,惡性循環,薪資水平只能一路往下走

要員工無償加班的老闆,真的是需要重罰...

沒事加夜班就是不行 蘋果法國零售店留人打掃 遭罰1萬歐元
2013年3月14日 16:10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法新社》周三 (13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於法國的零售店面,由於要求員工在打烊後加班 2 小時,作些環境清潔工作,而遭到職員投訴,現法院判決需繳 1 萬歐元 (約 1.3 萬美元) 罰款。

根據判決結果,蘋果需向法國公會繳交 1 萬歐元之外,倘若之後又有類似情形遭舉報,每次都會額外加罰 5 萬歐元 (6.5 萬美元)。

法國政府法律規定,夜間工作時段為晚上 9 點至翌日清晨 6 點,在這時間點若要留員工加班,必須要提出確實有必要性的證明。

蘋果零售店員工下班時間是晚上 9 點,此次案例中公司要求人員多留 2 小時,目的只是為了打掃環境,並為次日營業作準備動作,並不受法律認可。

蘋果本身表示,要求員工加班一事並不常見,且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判決影響的法國 6 間分店,包括巴黎 l'Opéra、勒謝奈的 Parly 2、Lieusaint 的 Carré Sénart、Marne-la-Vallee 的 Val d'Europe、尼斯的 Cape Town 3000,以及聖埃爾布蘭的 Atlantis。

本案於法國高等法院的進一步判決結果,將在 4 月 16 日正式下達。
舊 2013-03-19, 09:5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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