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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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又在放火了
把"養水種電"跟"研議中的三十三萬公頃的計畫"鬼扯再一起,過幾篇是不是又要栽在我上?
還有,"三十三萬公頃"可是出現在#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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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4擔憂的是種電範圍擴大的隱憂阿阿。
是先生你自己要跳出來批我這句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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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75
養水種電跟種樹種電(4000公頃應該是指這個)本來就是"增加"土地的使用方式,而不是"取代"土地的原有使用方式
哪來"變相葬送多少良田去搞發電"? 
說到底,養水種電其中一種地本來就是你說的"超抽地下水鹽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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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給你台階下,不然這樣沒完沒了
我只是想知道,你有什麼把握,這種種電的政策擴大發展之後,如何避免弊端及濫用。
農地種電將會是在來的土地使用課題,
我真的不理解,你為什麼有那麼大信心,只憑屏東的成功,就認定未來的發展絕無問題?
當然你要繼續,只在現在種水養電中的成功轉圈圈也無妨。
反正在來也只會有越來越多的農地去種電也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