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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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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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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養水種電的計畫用地有先決條件,本來就跟你提出來的"良田"扯不上關係
自己杞人憂天的憂慮些"送葬良田"之類的莫須有問題
然後怪別人不認帳?
真是放火的喊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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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你自己打的,我可沒逼你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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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75
養水種電跟種樹種電(4000公頃應該是指這個)本來就是"增加"土地的使用方式,而不是"取代"土地的原有使用方式
哪來"變相葬送多少良田去搞發電"?
說到底,養水種電其中一種地本來就是你說的"超抽地下水鹽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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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掛保證,研議中的三十三萬公頃的計畫不會影響到正常農地嚕
農地發電議題是互相有關的,我也沒否定養水種電不好,
但規模做大以後,牛鬼蛇神一多,真的不需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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