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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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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養水種電跟種樹種電(4000公頃應該是指這個)本來就是"增加"土地的使用方式,而不是"取代"土地的原有使用方式

哪來"變相葬送多少良田去搞發電"?

說到底,養水種電其中一種地本來就是你說的"超抽地下水鹽化的土地"
新鮮的新聞
引用:
作者中時電子報
上層發電 下層種有機 養水種電 屏東農地回春
三年前的莫拉克風災,讓屏東縣催生出全台唯一的太陽能光電示範區,經過屏東縣府與業者一年多來實驗,有突破性進展,證明在確保糧食安全前提下,農地農用與發展光電已經能同時並存。

 當初遭風災重創的屏東沿海一帶,以林邊、佳冬最為嚴重,將近三百公頃蓮霧園遭黏土掩蓋植株,因根部無法正常吸取養分而漸漸枯死;而魚塭布滿淤泥,復養不易,屏東縣長曹啟鴻想出「養水種電」計畫,在這無法種養的劣地上另外開發新能源。

 經過去年一整年運作,全縣四十三公頃投入產電面積,實際發電共二八五○萬度、換算金額高達二億多元;釋出土地租給廠商農民,每分地一個月能領到四千至六千三百元不等租金收入。

 實際參與計畫的農民吳武達比較農地租用現況說,農民相互間土地租用每分地一年租金行情約五千元,如果是配合國家造林政策,廿年期、每年可領到一萬兩千元。怎麼算還是養水種電最高;他直說,價格真的不錯了。
一度電快十塊錢,真是『便宜』阿
可以造林的地拿去種電賺錢,真是『增加』土地利用方式阿。
舊 2013-03-15, 10:15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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