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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則手機洩密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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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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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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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3
引用:
作者
k!nny
工程師洩密三星手機提早曝光 判賠兩百五十萬 (
http://tw.news.yahoo.com/%E5%B7%A5%...7--finance.html
)
新竹一家專營手機測試的科技廠,去年四月間,受理三星
Galaxy S3原型機的測試,但公司一名洪姓工程師將手機外觀
PO上臉書。三星向科技廠求償。科技廠則轉而向工程師求償五
百萬元。法官審理後,裁定被告應賠償兩百五十萬元。
洩新機 hTC工程師丟差挨告 (
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130306/34869526
)
宏達電(hTC)研發新手機的28歲前資深工程師,去年8月
參加高中同學會時,把隨身攜帶的未上市手機借給同學用,未料
對方私下拍照傳給其他同學觀看,又被轉po上網,引發網友...
過失殺人
和
故意殺人
的差別囉!?~~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2013-03-07, 11:33 PM #
8
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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