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goncat
緩起訴又還沒判決,哪會有前科?
有前科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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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在網路上看到的...
緩起訴---無前科記錄
緩刑---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
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你若是被判緩起訴,就是該案件暫緩起訴,所以若是緩起訴期間期滿,就等同於不予起訴了,案件沒有起訴就更不用談算是前科了.
若是被判緩刑,而緩刑期間沒有遭到撤銷緩刑,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是不會登載於所謂的良民證上,也就是不算是前科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