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香腸伯
好可怕~帶藥品 不是大事情 卻可以判五年!
酒駕~卻可以只重判 六年!
這真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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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是個案 台灣衛生局很鬆的
網拍「小花眼藥水」判3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花眼藥水」判3月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
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