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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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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
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超過其限量或逾本辦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之限額者,應
依本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有人有找到第 17 條規定嗎?
 
舊 2013-03-07, 07:3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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