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農曆年出運
私家車營業(白牌計程車) 抓到是5萬.
酒駕 修了幾年.
現在是10萬嗎?
逃漏營業稅.
跟酒駕 可能撞死人.
這樣符合比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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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77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違反依第五十六條所定辦法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
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得按其情節,予以糾正並限期改善、限期停
止其繼續接受委託六個月至一年或廢止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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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駕駛)
http://www.6law.idv.tw/6law/law3/%E...A6%E6%B3%95.htm
駕駛要參加講習並通過測驗,還要留下真實身分資料,拿到證照後還要每年到警局查驗一次,且車行要幫旅客保150萬責任險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車行)
http://www.6law.idv.tw/6law/law3/%E...A6%E6%B3%95.htm
第18條
經營派遣業務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須二十四小時自動錄音,記錄話務內容。其以數據通訊派遣車輛者,另須二十四小時自動記錄下列車輛派遣資料:
(一)計程車牌照號碼(或代號)。
(二)日期及時間。
(三)載客狀態。
(四)有定位功能者,其車輛定位座標。
二、每日應記錄下列車輛派遣資料:
(一)日期及時間。
(二)乘客上下車地點。
(三)派遣車號(或代號)。
(四)有定位功能者,至叫車地點時間。
三、應設申訴專線,並有專人處理申訴案件,申訴案件應做流水編號,並將處理結果詳實記錄。
四、應保存最近六個月之下列統計資料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
(一)乘客要求派車次數(含電話及網路)。
(二)車輛派遣次數。
(三)平均可派車輛數。
(四)申訴次數,區分乘客對車輛未準時到達或未到達之申訴,及乘客對車輛或駕駛之一般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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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逃漏營業稅的原因吧!
先不論白牌駕駛會不會敲詐顧客和削價競爭,光是沒拿到登記證這點,就是治安和交通的一大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