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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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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農曆年出運
這能告什麼?

毀謗罪是捏造對方 有什麼"不名譽的具體事情".

你覺得能成立嗎?

三聯單就能嚇人?

對方有點大腦的話.
就算收到法院傳票 都不會覺得有什麼的.

除非碰到天兵法官.
我實在看不出來 有什麼罪名可以告的.


成不成立已經是到偵查庭的事,在這之前原告要告什麼警察局只有
接受的份。
而且對方已經說樓只是想向廠商ㄠ點好處,這還不夠不名譽嗎?

(毀謗)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舊 2013-02-24, 02:04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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